投行业务

序号

产品编码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1

2120901

银团贷款

对公

银团贷款服务包括以下项目:
1.银团贷款承诺。我行作为银团贷款成员行,就借款人在有效提款期内未提用贷款额度而准备一定资金以备借款人提用。
2.银团贷款安排。我行担任银团贷款牵头行为借款人提供发起组织银团、承担包销或部分包销责任、分销银团贷款份额、提供银团贷款的组织安排等服务。
3.银团贷款代理行服务。我行依据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代理行职责,提供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等。
4.银团贷款参加行服务。我行接受牵头行邀请参与银团贷款,按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参与有关银团贷款事务。
5.银团贷款其他服务。我行在银团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顾问、咨询等其他服务。

1.承诺费:一般按不超过未用贷款余额的2%每年收取,或在区间内按协议价格收取。
2.安排费:一般按不超过银团贷款总额的2%一次性收取,或在区间内按协议价格收取。
3.代理费:一般按不超过银团贷款总额的2%每年收取,或在区间内按协议价格收取。
4.参加费:一般按不超过我行银团贷款承贷金额的2%一次性收取,或在区间内按协议价格收取。
5.其他银团贷款服务费:一般按不超过我行银团贷款承贷金额的2%收取,或在区间内按协议价格收取。

 

2

2120701

承销国债、金融债业务

对公

本行为国债及金融债的发行提供债券承销服务。

以合同、协议内容为准。

 

3

2120902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对公

本行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服务。

按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面值总额的0.3%-0.4%/年收取,或参考市场状况与客户协商确定。

 

4

2120903

并购重组顾问

对公

本行为客户收购、出售、兼并、重组、投资提供的寻找交易对手、交易方案设计、组织尽职调查、安排商务谈判等顾问服务。

按交易金额的0.5%-5%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5

2120904

资产证券化业务

对公

1.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我行作为发起机构,提供贷款存续期管理服务;
2.作为主承销商:为客户提供主承销服务。

3.作为服务机构:我行作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交易结构设计、项目推介、后续管理、信息统计、风险监控等服务。

1.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管理服务费: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资产池本金1‰至1%收取。
2.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费:按证券发行金额的1‰至1%收取。
3.资产证券化业务手续费:按提供企业资产证券化服务的业务金额1‰至1%收取。

 

6

2120905

债权融资计划承销业务

对公

本行为企业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承销服务。

按当期债权融资计划承销金额的1‰-2%/年收取,或在区间内与客户协商确定。


7

2120906

投行资金监管服务

对公

我行为满足客户办理投行业务的需要,按协议约定提供监管账户开立、募集资金收付、资金用途监控、资金限额监督、现金流收入归集、资金撮合安排、项目推介等服务。
具体包括:企业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计划、结构化融资、公司债、企业债等资金监管业务。

按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的业务金额0.5‰至3%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