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规则
积分规则

为答谢广大持卡人对北京农商银行的大力支持与厚爱,北京农商银行特别推出积分换礼活动。具体活动办法及规则如下:
一、适用群体
北京农商银行个人客户(包括个人网银客户、凤凰借记卡持卡客户、凤凰信用卡持卡客户)和企业网银客户。
    二、积分账户
    (一)个人客户综合积分=电子银行积分+凤凰借记卡积分
    (二)借记卡专属账户积分=借记卡专属活动所产生的积分
    (三)信用卡积分账户=信用卡积分
    (四)企业客户综合积分=电子银行积分
    三、积分基本规则
    (一)电子银行积分
    1.基本规则 网上银行
    (1)个人客户办理跨行转账业务
    按照转账金额的5%累计电子银行积分,最低50个积分,最高1000个积分。
    (2)个人客户办理缴费交易
    个人客户缴纳通讯费、水费、燃气费、供暖费、上网费、歌华有线自有业务缴费(含:歌华宽带、付费电视),每笔可得50个积分。
    (3)个人客户办理基金业务
    个人客户买入、卖出交易,单笔交易金额10000元以上(含),每笔可得1000个积分。
    (4)个人客户办理贵金属业务
    个人客户买入、卖出交易,单笔交易金额3000元以上(含),每笔可得500个积分。
    (5)企业客户办理跨行转账业务
    按照转账金额的0.5%累计电子银行积分,最低10个积分,最高100个积分。
    (6)企业客户办理代缴话费业务,每笔成功缴费可得5个积分。

    (7)电子银行积分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2014年7月18日前产生的积分有效期为十年,过期作废。
    2.其他规则
    生日积分规则
    个人客户在本人生日当天(当日零时到24时)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积分类交易,可获得双倍积分回馈。
    注:客户生日日期以我行系统记录的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生日日期为准,企业客户不参加生日积分。
    (二)凤凰借记卡积分
    凤凰借记卡积分规则仅适用于北京农商银行凤凰卡(借记卡)系列产品。包括:凤凰卡、凤凰金账户、凤凰福农卡、养老助残卡、凤凰亲情卡、凤凰惠民卡、凤凰校园卡、凤凰旅游卡、凤凰惠农卡、凤凰惠车卡等,以下统称凤凰卡。凤凰借记卡积分有效期为1年,即从积分获得之日起,第360天过期。
    凤凰卡在不同指定商户消费,积分规则有所不同,具体规则如下:
    1.凤凰卡刷卡消费满1元人民币积1分,积分按照客户号进行归并,每日最高4000积分封顶。
    2.正常收取刷卡手续费的一般类商户、优惠类商户交易积分为可计积分商户;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别的商户为不计积分商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服务、烟草配送、农资收购、信用卡还款、助农取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及北京农商银行指定的其他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可计积分商户MCC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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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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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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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所列商户代码(MCC),以中国银联最新相关规范为准,并可能随时新增或调整。
    3.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因商户或收单机构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机具或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积的积分为无效积分,北京农商银行有权撤销该部分积分;非因北京农商银行原因致积分漏计、错计的,北京农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4.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还刷卡消费所购买的货品或服务,或因签账争议及其他原因而产生退还刷卡消费款项时,已取得的积分将由北京农商银行自动扣除,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三)凤凰信用卡积分
    1.活动参加资格
    (1)持有北京农商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客户均可参加积分活动。
    (2)持卡人的信用卡有效且信用状况良好,才可参与积分兑换活动。
    (3)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北京农商银行有权取消相关持卡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①违反《凤凰信用卡领用合约》或《凤凰公务卡领用合约》或《凤凰福农卡(信用卡)领用合约 》条款
    ②违反《凤凰信用卡章程》条款
    ③于本活动期间申请销户
    ④账户已冻结
    ⑤欠款逾期未还
    ⑥持卡人有套现、欺诈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被北京农商银行认为存在套现、欺诈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嫌疑或可能性,或者向北京农商银行提供虚假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虚假POS签购单和虚假购物发票)以及其他非正常用卡行为的。
    ⑦违反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对于因卡片账户状态异常而无法恢复正常的卡片,在不存在未还款项的前提下,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持卡人积分兑换诉求。
    2.积分累计规则
    消费积分累计规则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正常收取刷卡手续费的一般类商户、优惠类商户的刷卡消费交易可累计积分;
    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①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②信用卡转账、所有类型的分期交易(账单分期、灵活分期、零用金分期、专项分期等)、存(还)款、代扣款、代缴费,以及信用卡取现等;
    ③减免类及特殊计费类商户MCC的交易,不计积分商户MCC列表如下:

商户MCC码

商户类型名称

0763

农业合作

1520

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

3998

国家铁路总公司

4458

烟草配送

5271

活动房屋销售商

5521

二手车经销商

5551

船只经销商

5561

拖车销售商 拖车销售商

5571

摩托车商店

5592

房车销售商

5598

雪车商

559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933

典当、拍卖

5998

帐篷和雨蓬商店

6010

金融机构-人工现金支付

6011

金融机构-自动现金支付

6012

金融机构-商品和服务

6051

非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类服务

6211

证券公司-经纪人和经销商

7013

金融业

8011

其他医疗机构

8021

牙科诊所

8031

正骨医生

8041

按摩医生

8042

眼科医生

8049

手足病医生

8062

医院

8099

社会组织

8211

中小学校

8220

普通高校

8241

函授学校(成人教育)

8351

学前教育

8398

社会福利与公益慈善组织

8651

政府机构

9211

法庭费用

9222

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

9223

保释金

9311

纳税

9399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政府服务(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服务)

9498

信用卡还款

9704

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

9705

县乡优惠-批发类

9706

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

    注:所列商户类别名称及代码(MCC),以中国银联最新相关规范为准,并可能随时新增或调整。
    ④北京农商银行指定的其他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及商户。
    ⑤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积的积分为无效积分,北京农商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北京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3.积分的计算方式
    (1)消费积分规则
    ①线下消费:普卡、金卡级别系列产品(除员工金卡、公务卡)境内线下刷卡消费(境内)满1元人民币积1分,境外消费满1元人民币积2分;员工金卡、公务卡、白金级别系列卡产品线下消费满1元积2分。
    ②线上消费:爱奇艺联名卡、京东金融联名卡、乡村振兴卡、京东白条卡、凤凰展翼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消费满1元积2分,白金级别系列卡产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消费满1元积1.5分,其它卡种线上消费满2元积1分。
    (2)特定区域积分规则
    境外消费双倍积分。
    注:积分倍数不累计计算,以客户所获最高倍积分为主。例如:客户持白金卡在境外线下消费10元,客户符合白金卡线下消费双倍积分规则,同时又符合境外刷卡双倍积分规则,两者取最高,以双倍积分计算,客户最终获得20积分。
    (3)积分有效期
    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持卡人账户下直至销户。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将自动延续。
    (4)积分获取日限额
    积分日限额限定每日最高可获10万积分/账户。
    (5)北京农商银行保留调整积分累计规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计算方式、累计比例。
    (6)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7)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奖励积分可不受积分获取日限额的限制。
    (8)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计到主卡账户。
    (9)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北京农商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将积分用于兑换积分礼品,导致其信用卡中无足够的积分可以扣除的,北京农商银行在扣减持卡人信用卡中的积分余额后,对于不足部分,在持卡人的积分账户计负分,待持卡人将来有新增积分时弥补,如持卡人销户时,仍有负的积分需弥补,将按负的积分值按照当时积分兑换礼品的价值比例,折合人民币计算出积分成本,由持卡人在销户时缴清。
    4.积分查询方式
    (1)信用卡积分限主卡持卡人本人可以查询。
    (2)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通过电子对账单、24小时客服热线、北京农商银行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我行认可渠道查询信用卡积分。
    四、积分兑换活动规则
    (一)北京农商银行不断推出积分活动和积分礼品,不同积分活动和积分礼品兑换的有效期及兑换规则将随具体活动确定并另行公告。
    (二)持卡人可通过北京农商银行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我行认可的其他官方渠道进行积分兑换。
    (三)积分兑换申请一经提交,即不可取消或更改。若非质量问题,所有虚拟积分礼品一经兑换不退不换,实物积分礼品自礼品签收之日7日起,商品包装未拆封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客户承担运费前提下可退换。客户退货成功后,积分和客户支付的资金原路返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兑换现金。  
    (四)积分兑换时,系统将根据不同积分账户积分数比例优先扣减有效期较短的积分。
    (五)客户一旦成功提交兑换申请,即表示客户知晓并同意北京农商银行可将其地址等相关个人信息透露给供应商或物流商以便提供配送及售后等服务,北京农商银行承诺将要求供应商对订购人的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如无特殊说明,礼品将由供应商安排配送或通过邮局寄送。通过邮局寄送的礼品遵照邮政部门的相关规定领取。
    (六)正常情况下,持卡人将在北京农商银行正式受理兑换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礼品,受疫情等影响如有延迟,请持卡人耐心等待。
    (七)签收前发现礼品外包装破损或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拒收礼品,礼品供应商将免费另行配送,如非质量问题,请不要拒收礼品,否则持卡人需承担相关费用。对于收到礼品时未能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少收礼品,持卡人必须在收到礼品的7天内,致电北京农商银行客服热线(010-96198),更换礼品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包装内所有物件(含附件及所有附随文件)及收货单据。除礼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接受更换礼品。
    (八)北京农商银行与积分礼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代理、经销关系,积分活动涉及的礼品、礼券及服务均由供应商直接提供,所有涉及礼品质量和使用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因北京农商银行非礼品制作单位,若礼品出现质量问题,客户可直接联系礼品供应商或经由北京农商银行联系礼品供应商协商解决。
    (九)礼券或充值卡请在标明的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北京农商银行或礼券供应商均不受理退回或调换请求。请妥善保管礼券,如有遗失,恕不补送。
    (十)积分活动宣传中涉及的礼品图片、尺寸、材质以及性能指标等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
    (十一)所有积分活动的礼品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十二)积分活动期间,如遇礼品停产或升级换代,积分礼品供应商或北京农商银行将联系持卡人,并以相应礼品替代。
    (十三)持卡人协议批量兑换积分的卡片(包括但不限于京东白条联名卡),由北京农商银行将卡片满足条件的积分自动扣减,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兑换为指定商品,已兑换的商品退换货政策详见四、积分兑换活动规则第3条。
    五、积分规则修改及终止
    积分规则自2022年10月26日起执行,北京农商银行保留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计算、回馈项目及兑换标准)进行修改的权利,经相关途径(如北京农商银行网站、电子对账单、短信、微信公众号或各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北京农商银行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