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存款

业务简介:
  公司在银行账户上若经常留有大额资金,为既能保证资金随时调度,又能获取较高收益,可在结算账户(结算户,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均可)基础上,签订协定存款协议,设立协定存款账户,开办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银行与客户双方约定在结算户需保留的基本留存额度,超过该额度部分的资金,由我行将其自动转入协定户,并按照高于活期存款的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结算户剩余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单位协定存款账户的结算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当结算户剩余资金低于基本留存额度部分时,银行自动将协定资金补足结算资金部分;结算户与协定户均不得透支,协定户资金不得直接对外支付。

适用客户:
  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

产品特点:
  1、灵活性强 :具有灵活自由的特点,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资金可在结算户与协定户自由往来。
  2、收益较高 :协定存款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
  3、快捷方便 :只需与我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开办此项存款业务即可,电脑自动对账户管理,操作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