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贷款

    产品简介 
    旧村改造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环境整治以及支付农民转非安置费用等的贷款。
    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旧村改造项目的立项主体或取得授权(委托)的实施企业,不包含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
    产品特点
    1.根据旧村改造项目的周期、进度、建设计划、还款资金到位进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对于用于农民转非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据还款资金的来源情况,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5年。
    2.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5%。
    产品功能 
    1.对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可用于农村土地整治的相关费用支出。
    2.对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可用于农民回迁、定向安置房等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的相关费用支出。
    3.对于农民转非安置项目,可用于农民转为非农业(居民)户口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支出。
    4.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可用于农村地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以及农村地区环境整治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