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行与大兴区政府签署“规范银政(农)合作贷款管理协议”

--北京农商行与大兴区政府签署“规范银政(农)合作贷款管理协议”

2007-03-15

  为保证银政(农)合作贷款的良性发展,更好地发挥北京农商行金融支农主力军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 2007年2月2日,北京农商行与北京市大兴区政府举行了“规范银政(农)合作贷款管理协议”签字仪式。大兴区委书记沈宝昌、区长林克庆、常务副区长金树东、副区长李春亭等区政府领导,北京农商行董事长赵济堃、副行长姜朝、大兴支行行长阮明月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签字仪式。姜朝副行长和金树东副区长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北京大兴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银政(农)合作贷款管理协议”。

  自2001年以来,北京农商行在大兴区共累计发放银农贷款8.24亿元,扶植项目135个,带动了近20亿社会资金投入大兴区农业发展建设,有力推进了大兴区农业产业化进程。

  在签约仪式上,赵济堃董事长对大兴区委、区政府多年来对北京农商行农村金融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并创造性地与北京农商行开展银政(农)合作,为北京农商行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深表感谢。赵济堃董事长表示,北京农商行作为一家“立足城乡、服务三农”的本土银行,将致力于开发新的信贷支农产品,积极探索和总结金融支农的有效途径,这次与大兴区政府的合作是将金融支农资金与财政支农资金捆绑运行的有益尝试,实践会证明这是一种双赢、多赢的合作。

  沈宝昌书记高度赞扬了北京农商行近年来所做的大量支农工作,表示大兴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并积极探索与北京农商行的合作模式,希望双方在“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合作,继续探索银农、银政合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为大兴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北京农商行探索解决银政(农)合作不良贷款新途径的有益尝试,是支持首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创新,也是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同时也标志着大兴区政府和北京农商行的银政(农)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双方开展进一步的更加广泛的合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