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管理未留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企业客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应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因此,我行将于2024年2月1日起对未向我行提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客户,暂停其付款业务。

为避免影响您账户的正常使用,请您在2024年1月31日前前往我行开户机构更新营业执照信息,完成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拨打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10-96198或扫描二维码访问我行智慧客服。

特此公告。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