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本行将于2023年12月29日起新增市场调节价融资担保项目1项、代理业务项目1项,信用卡项目1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新增项目情况
北京农商银行新增服务价目表
序号 |
产品编码 |
服务项目 |
适用对象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优惠政策 |
1 |
2080808 |
代理黄金回购 |
对公 |
本行向黄金回购机构提供代理服务 |
本行根据协议向黄金回购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服务费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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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11102 |
法人账户透支服务承诺费 |
对公 |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其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 |
最高不超过协议签订透支额度的0.5%/年。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予以免收。 |
|
3 |
2040324 |
信用卡交易动账短信提醒服务费 |
个人 |
信用卡动账提醒短信,由本行向其确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进行提醒 |
2元/月/账户(暂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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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期为3个月,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三、收费执行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起执行。
详情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198。
特此公告。
北京农商银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