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标准(第44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行将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服务项目1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新增项目情况

产品编码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调整前

调整后

优惠政策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2040310

违约金

个人

当持卡人未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前还清最低还款额或有延期还款时收取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5%收取,最低10元/笔。

当持卡人未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前还清最低还款额或有延期还款时收取。

(无调整)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5%收取,最低10元/笔。(无调整)

 

当持卡人申请分期业务(仅针对分期收取分期手续费的分期业务,凤凰福享金、福农卡大额分期业务除外)提前还款时收取

按照剩余分期本金的3%一次性收取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当持卡人申请分期业务提前还款时收取。不包括福农卡或福瑞白金卡按日分期业务提前还款。

按照提前还款本金的3%一次性收取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或按协议定价收取,最高不超过提前还款本金的3%。

二、公示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期为3个月,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三、收费执行时间

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详情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198。

特此公告。


北京农商银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