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ETC业务是我行与北京快通公司合作的一项新的代理业务,我行代理的ETC业务包括:“一站式”代理ETC全业务和全网点代理充值业务。
产品业务信息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简称,通过“车载电子标签+IC卡”与ETC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系统。
速通电子标签是记载车辆信息,并与ETC车道内安装的专用设备进行通讯的车载设备。速通电子标签须与速通卡配合使用,方可在ETC车道实现不停车通行。
速通卡是全部采用实名制记载用户信息,用于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专用IC卡,它包括记账卡和储值卡。
记账卡 用户需在速通卡关联的账户预存通行费,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根据通行记录在账户中扣除当次通行费。
储值卡 用户需在卡内预存通行费,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直接从卡内扣除当次通行费。
产品业务特点
一站式服务,省时、省力。
充值网点遍布城乡,方便快捷。
业务适用群体
中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
业务办理条件
个人用户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申办车辆到我行指定网点办理。
单位用户 携带单位证明材料或盖有单位公章《速通电子标签/速通卡办理申请表》,可驾驶申办车辆到我行指定网点办理,同时我行也可提供上门服务。
温馨提示
我行可为除华夏速通卡外的各种速通卡充值。
在我行指定的10家全业务网点可通过现金、转账支票、银行转账方式充值,其余网点可使用现金或我行银行卡、存折充值。
您需持可正常读卡的速通卡才能进行充值。
当记账卡的账户余额≤0元时,充值24小时后方可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使用。
储值卡和牡丹速通卡内储值的总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
我行提供的充值发票抬头与快通公司系统内登记的“开票信息”保持一致,且发票抬头不能修改;已开出的发票不能更换;如需修改开票信息,请在充值前与快通公司联系。
我行代理ETC全业务的网点
序号 |
区县 |
开办网点 |
地区 |
客服服务电话 |
1 |
昌平 |
北环支行 |
昌平区昌平镇北环2号金兰大厦 |
69709340\60715477 |
2 |
延庆 |
夏都支行 |
延庆县高塔路62号 |
69141623\69180537 |
3 |
平谷 |
绿谷支行 |
平谷区光明西小区5号 |
69961228 |
4 |
顺义 |
顺义支行营业部 |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5号 |
69423341\81492342 |
5 |
门头沟 |
门头沟支行营业部 |
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滨河大厦 |
69845104 |
6 |
房山 |
西潞支行 |
房山区良乡西路东里甲1号西潞商业大厦 |
89368225 |
7 |
通州 |
晶城支行 |
通州区胡大街11号-2 |
89526820 |
8 |
朝阳 |
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部 |
朝阳门北大街16号元亨大厦1层 |
85605139 |
9 |
海淀 |
四季青支行营业部 |
海淀区板井路81号 |
88433626\88432571 |
10 |
西城 |
总行营业部 |
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
56175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