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证明业务

业务简介:
  信贷证明业务是指本行应投标人要求,在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时,开出的用以证明投标人在中标后可在本行获得针对该项目的一定额度信贷支持的授信意向性文件。
  适用客户:
  优质大中型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有业务需求的客户。
  产品特点:
  信贷证明仅供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时使用,如申请人中标后确有资金需求,需经本行有权机构审查审批同意后,方可获得相关额度的资金支持。
  办理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
  2.具有主管部门核准且年检有效的建筑安装资质证书。新增授信的借款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安装资质证书。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营管理制度与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5.信用记录良好,且与本行已经建立授信合作关系。
  6.借款人、保证人信用评级符合本行要求。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信贷证明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
  3.项目或贸易背景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邀请书、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质证书及有关管理部门文件等。
  4.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具有申请人有效签章的开具银行信贷证明协议书。
  6.按规定需要被授权客户提交的有关授权文书。
  7.申请人近3年的项目中标及施工情况记录。
  8.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