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业务

业务简介: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是指以借款人自有(含拥有实际控制权)或拥有经营权的优质经营性资产未来经营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中多样化用途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适用客户:
  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
  产品特点:
  针对性强,主要以借款人拥有的标的资产(已建成的)进行抵(质)押来获取融资支持;用途广,可用于满足借款人相关产业生产经营中合理的资金需求;贷款期限长,期限最长可达15年。
  办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
  (二)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发展前景良好。
  (三)经营标的资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清晰。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项目,至少需建成并已验收合格;对于不拥有标的资产所有权的,经营权要清晰,且不得随意二次转让。
  (五)具有合法、稳定、持续的经营现金收入;或未来3年内投产,预计能产生合法、稳定、持续的经营现金收入。
  (六)能办理合法、有效的资产抵押及(或)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容易处置。
  (七)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