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行成功取得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资格

--北京农商行成功取得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资格

2006-12-11

  2006年11月9日,北京农商行参加了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办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签字仪式,姜朝副行长代表北京农商行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签署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北京农商行正式成为2006-200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的参与银行。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是指财政部在确保中央财政国库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为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将一定数额的国库资金,通过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而开展的定期存款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将有利于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国库资金的管理效益。

  北京农商行本次成功取得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业务资格,是继获得财政部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之后,取得的又一项新业务市场准入资格,充分体现了各级主管部门及金融同业对北京农商行资金债券业务发展水平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同时也说明了一年来北京农商行业务发展、规范管理和市场营销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彰显了北京农商行在改革改制之后,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全面、快速发展的勃勃生机。

  此项业务资格的取得,一方面将有利于北京农商行有效活化国债资产占用,增强债券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运用水平,促进北京农商行资金债券业务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力推动北京农商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全面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