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侯瑞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京金复〔2025〕10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已核准侯瑞春先生本行董事的任职资格;于2025年4月2日收到《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王晨阳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京金复〔2025〕180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已核准王晨阳先生本行董事的任职资格;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邵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京金复〔2025〕21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已核准邵刚先生本行董事的任职资格;于2025年5月9日收到《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王瑞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京金复〔2025〕23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已核准王瑞华先生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本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侯瑞春先生、王晨阳先生、邵刚先生、王瑞华先生自任职资格获核准之日起,正式履行本行董事职责。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马祥伟先生和郗雪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马祥伟先生和郗雪薇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本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马祥伟先生和郗雪薇女士辞任事宜,自上述辞任报告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与马祥伟先生和郗雪薇女士确认,其与本行无不同意见,亦无就其辞任需要知会本行股东的任何事项。本行董事会对马祥伟先生和郗雪薇女士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谨致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