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公告(2022年7月)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6月28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以上关联交易相关信息逐笔披露如下:

一、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110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同时,为满足北京国管与本行日常发生的中间业务服务、定期存款等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需要,给予其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国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及锋,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国管为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

北京国管持有本行股份9.42亿股,占本行总股本的7.75%,属于本行的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利率执行不低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客户最低条件且在放款时根据市场行情再次议价,与其他同类客户授信定价方式相比,对其无任何特权和优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同意给予北京国管110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和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单一客户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集团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七)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北京国管与本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173.348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同时,为满足国资公司集团与本行日常发生的中间业务服务、定期存款等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需要,给予其8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

国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岳鹏,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公司是专门从事资本运营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是管理和运营政府资产,承担公共财政以外的产业投资,保证国有资产在流动中实现保值增值。

国资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2.11亿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97%,属于本行的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利率执行不低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客户最低条件且在放款时根据市场行情再次议价。与其他同类客户授信定价方式相比,对其无任何特权和优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同意给予国资公司173.348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和8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单一客户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集团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曾毳毳董事回避表决。

(七)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国资公司因与本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205.248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同时,为满足京投公司集团与本行日常发生的租赁、中间业务服务、定期存款等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需要,给予其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

京投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5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燕友,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京投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等。

京投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0.60亿股,占本行总股本的8.72%,属于本行的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利率执行不低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客户最低条件且在放款时根据市场行情再次议价。与其他同类客户授信定价方式相比,对其无任何特权和优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同意给予京投公司205.248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和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单一客户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集团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审议了通过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七)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与本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集团”)270.5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同时,为满足首农集团与本行日常发生的租赁、中间业务服务、定期存款等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需要,给予其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

首农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 60.2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国丰,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首农集团是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现代农牧业、物产物流业及其他业务。

首农集团持有本行股份11.95亿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84%,属于本行的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利率执行不低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客户最低条件且在放款时根据市场行情再次议价。与其他同类客户授信定价方式相比,对其无任何特权和优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同意给予首农集团270.5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和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单一客户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集团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郗雪薇董事回避表决。

(七)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首农集团因与本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31.78亿元集团授信额度。同时,为满足祥龙公司与本行日常发生的租赁、中间业务服务、定期存款等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需要,给予其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

祥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2.7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史红民,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祥龙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包括不良资产处置、汽车服务与贸易、商贸服务及现代物流等。

祥龙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10亿股,占本行总股本的3.37%,向本行派驻监事,属于本行的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利率执行不低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客户最低条件且在放款时根据市场行情再次议价。与其他同类客户授信定价方式相比,对其无任何特权和优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同意给予祥龙公司31.78亿元授信额度和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单一客户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集团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七)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祥龙公司因与本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与本行日常发生的中间业务服务、定期存款等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需要,给予其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0亿元。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金控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范文仲,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北京金控集团是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金融股权投资及担保;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受托管理专项资金;信用担保和再担保;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重组、并购咨询及金融研究,商业数据及信用等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实业投资等业务。

北京金控集团持有本行股份12.148亿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属于本行的主要股东,其与本行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同意给予北京金控集团6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马祥伟董事回避表决。

(七)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北京金控集团因与本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