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促进居民消费,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财政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相关规定,截至2026年12月31日(含)前,每名客户在我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自2026年8月1日起我行对符合通知要求的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的客户,按调整后的贴息政策提供服务。此前已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补充协议》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2026年已成功办理贴息的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自2026年8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
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及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个人开展合作。请广大客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强资金合规使用,推动政策尽快实施。具体办理渠道、操作指引等实施细则后续将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