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京农商银行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根据《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相关规定,我行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强化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监测,推动政策尽快实施。后续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贴息办理流程等相关事宜,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郑重提示: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合作。请广大客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