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第46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行将于2023年4月12日起调整信用卡服务收费项目1项,调整借记卡服务收费项目至国内结算服务收费项目1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调整项目情况

序号

产品编码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

2030312

2020301

特约商户银行卡刷卡结算服务

对公

收单银行与特约商户签约为持卡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向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资金结算服务。

银行与合作商户签约为持卡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向合作商户提供银行卡资金结算服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按协议价格收取,最高不超过结算资金的20%

 

2

2040315

无调整

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

个人

凤凰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分期付款业务成功后,每月本金摊销时收取的利息(福瑞卡产生透支时,按日收取利息)。

无调整

普卡、金卡、白金卡、公务卡:每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6%(12期年化利率12.78%)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福农卡:普卡:每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7%(12期年化利率15.16%)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白金卡:3期、6期、9期、12期(含)以上月利率(费率)分别为0.6%、0.5%、0.45%、0.40%,上述利率(费率)根据市场情况在-60%~+50%的范围内调整。尊享白金卡分期还本付息12期、24期、36期、60期月利率(费率)0.32%(12期年化利率7.0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12期月利率(费率)0.6%(年化利率7.20%);一次性付息到期还本12期利率(费率)6.8%(年化利率7.02%)。上述利率(费率)根据市场情况在-50%~+50%的范围内调整。申请分期提前还款的,分期利息(手续费)按照协议定价,最高不超过未摊销分期利息(手续费)的100%(含)。 

福瑞卡:按照透支余额的8%/年(年化利率8.11%)收取,根据市场情况在-50%~+5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凤凰国际卡(信用卡):每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6%(12期年化利率12.78%)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凤凰福享金:每期(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4%(12期年化利率8.75%)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申请分期提前还款的,分期利息(手续费)按照协议定价,最高不超过未摊销分期利息(手续费)的100%(含)。

 

说明:

1.根据监管文件要求,将“分期手续费(费率)”更名为“分期利息(利率)”,“年化费率”统一更名为“年化利率”,更名后执行标准及计算规则不变。

2.以上分期业务折算年化利率(费率)因选择的分期产品期数、浮动比率、申请时与账单日间隔天数、每月实际天数、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不同情况会有所差异。

普卡、金卡、白金卡、公务卡:每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6%(12期年化利率13.03%)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福农卡:普卡:每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7%(12期年化利率15.16%)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白金卡:3期、6期、9期、12期(含)以上月利率(费率)分别为0.6%、0.5%、0.45%、0.40%,上述利率(费率)根据市场情况在-60%~+50%的范围内调整。尊享白金卡分期还本付息12期、24期、36期、60期月利率(费率)0.32%(12期年化利率7.0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12期月利率(费率)0.6%(年化利率7.20%);一次性付息到期还本12期利率(费率)6.8%(年化利率7.02%)。上述利率(费率)根据市场情况在-50%~+50%的范围内调整。申请分期提前还款的,分期利息(手续费)按照协议定价,最高不超过未摊销分期利息(手续费)的100%(含)。 

 

福瑞卡:按照透支余额的8%/年(年化利率8.11%)收取,根据市场情况在-50%~+5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凤凰国际卡(信用卡):每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6%(12期年化利率13.03%)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凤凰福享金:每期(月)分期利息(手续费)为分期总金额的0.4%(12期年化利率8.75%)作为基准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在基准价格的-50%~+6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申请分期提前还款的,分期利息(手续费)按照协议定价,最高不超过未摊销分期利息(手续费)的100%(含)。

 

说明:

1.根据监管文件要求,将“分期手续费(费率)”更名为“分期利息(利率)”,“年化费率”统一更名为“年化利率”,更名后执行标准及计算规则不变。

2.以上分期业务折算年化利率(费率)因选择的分期产品期数、浮动比率、申请时与账单日间隔天数、每月实际天数、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不同情况会有所差异。。

二、公示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期为3个月,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4月11日。

三、收费执行时间

2023年4月12日起执行。

详情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6198。

特此公告。


北京农商银行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