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银行管理会计系统建设项目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管理会计系统建设项目测试
二、采购内容简介
(一)项目概述
我行目前正在计划开展管理会计系统建设工作。与此同时,为验证该系统是否满足预期需求,我行拟通过本项目对管理会计系统进行系统测试。拟测试系统基本情况如下:
管理会计系统是我行管理会计体系的一体化业务中台。管理会计系统具备最新的大数据技术,能够提供平台技术、应用架构、基础数据、计算引擎、用户体验、智能报表等标准化技术服务,持续支撑我行当前的多维盈利分析、财务分润及未来的资产负债管理、预算管理等管理会计应用建设。在功能模块涉方面预计主要涉及系统管理、成本会计、财务分润、管会数据集市、多维盈利分析等模块。
系统管理:对管理会计系统的机构、角色、用户、权限、基础数据等系统基本功能进行管理。主要包含如下功能点:基础数据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
成本会计:建立成本分摊体系,完成运营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对各项直接费用进行归集,对各项间接费用进行分摊。支持灵活定义成本分摊规则,可自由配置成本分摊方案,做到成本动因可量化、可解释、可取得、可组合。实现全成本分摊,所有成本均分摊到客户账户或业务交易。主要包含如下功能点:成本动因管理、成本分摊设置、分摊单据管理、内部服务结算、成本分摊管理、成本分摊查询
财务分润:通过财务分润系统建设,实现各经营主体的业绩还原,准确合理展现各方综合价值贡献,激发各经营主体联动积极性。一是解决机构间、业务条线间、团队间逐级和跨级的实时业绩分成。二是解决我行总对总的经营业务中,总行代记的收入在机构、客户、客户经理等维度的精准及时核算问题。主要包含如下功能点:分润动因管理、财务分润设置、分润单据管理、财务分润管理、分润结果查询。
管会数据集市:管会数据集市应具备数据抽取、元数据管理、数据映射、数据质量管理等基础功能,解决不同业务系统数据在数据集市中的数据一致性问题,实现跨应用数据共享。主要包含如下功能点:管会数据管理、管会指标管理。
多维盈利分析:围绕EVA(经济增加值)和RAROC(风险资本回报率)两个核心指标来构建完善的盈利分析数据平台。以账户及交易为基本的盈利性分析单元,建立起按机构、条线、产品、客户、客户经理“五本账”的多维度盈利分析体系。支持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结构分析、趋势分析、环比分析等多种盈利分析,以及图表分析。主要包含如下功能点:数据源管理、数据建模、数据分析、数据工作台。
(二)项目测试范围
本次项目范围为“管理会计系统”建设项目的测试实施工作,测试需要覆盖我行管理会计系统建设所有功能模块,保证功能正确及业务连续性。
(三)测试轮次
冒烟测试:本项目至少开展一轮冒烟测试,直至冒烟测试通过后进入系统测试。
系统测试:本项目至少开展一轮系统测试,具体根据项目周期及测试计划安排为准。
验收测试:服务商测试人员需支持我行业务部门完成相关验收测试工作,包括测试环境准备、测试数据准备、测试执行支持等。
(三)测试管理
服务商测试人员需严格遵守行方项目管理要求,服从行方测试经理工作安排,按项目计划及管理要求在行方测试管理平台中导入并执行测试案例、上传测试证迹、提交缺陷记录,保证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银行同业同类型项目实施案例经验。
8.至少取得以下1项资质认证:CMMI3级(或以上)认证、TMMI3级(或以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供应商情况表需提供盖章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系统提供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包括不限于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变更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情况等。
3.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主题、正文、附件中不能含敏感字。
2.邮件正文中要写明公司的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
3.须以传统方式黏贴附件,不能发云附件;发送的附件(压缩文件、文档等)不得设置密码或编辑权限;单个邮件大小控制在50MB以内(如果超限,可分几个邮件发)。
4.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5.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8.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征集期
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16时止。
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截至报名日期后我行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请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10-82433127
邮箱地址(专用):jhcw_gyszj@bjrcb.com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