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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行作为基金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担保、承诺和其他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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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我行代销的任何基金,您在办理交易委托业务前必须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发行公告》等法律文件,参阅基金公司对该基金所制作的宣传材料,务必先对该基金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分析,判断基金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历史收益、投资目标、风险控制等指标信息。在充分该基金信息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购买,以免因交易条件、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的差异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您应保证所填写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如有变化,您应及时变更相关资料,我行不负责因未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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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北京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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