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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综合授信
服务简介
个人住房综合授信是我行向信用记录良好、偿还能力较强的个人客户提供的,以房屋抵押为贷款担保的综合信用额度的信贷服务。信用额度在核准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用于支持个人消费需求,授信期限最长30年。授信额度根据提供的抵押物价值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后确定,最高可达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申请资料及贷款条件:
1.综合授信对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较强的偿还能力; (3)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授信担保。 2.授信担保物需符合以下条件: (1)限于自住用房; (2)权属清晰无瑕疵、可流通转让、易于变现; (3)位置优越、配套设施健全,具有升值潜力; (4)购买财产保险,保险价值不低于抵押物价值,且本行是第一受益人; (5)最高额抵押登记后,本行是唯一的抵押权人。 3.同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个人住房综合授信业务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抵押物权属和交易证明; (5)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抵押物财产共有人同意最高额抵押的证明; (7)其他我行需要提供的资料。 4.最高额抵押登记办妥之后,单笔贷款发放时,申请人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个人类)》原件; (3)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卡; (4)个人消费证明; (5)《个人借款支用申请单》; (6)《个人消费贷款借据》。 业务特色 用途广泛,仅需办理简单手续即可获得贷款支持; 额度内贷款无需再次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省时、省力、省心; 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灵活的还款方式,申请简便、审批效率高; 可在办理个人住房(二手房)贷款业务时一并提出。 业务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综合授信申请; 2.在必要的情况下,我行需要对抵押物评估; 3.我行进行内部审查、审批手续,并落实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 4.客户可一次或分次支用授信额度。 以上内容仅为业务简介,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业务规定为准。 详细咨询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6198或登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网站www.bjrcb.com。 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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