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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服务简介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是我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市场上二手自用住房的信贷服务。贷款所购二手自用住房需可上市流通转让,并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贷款所购房屋的房龄进行确定调整,其中房龄10年(含)以下的,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贷款最长期限25年。

 

贷款额度和期限

房龄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调整条件

10 年(含)以下

最高为评估价值的 70 %

最长 25 年

10 年~ 15 年(含)

最高为评估价值的 60 %

最长 20 年

15 年以上

最高为评估价值的 40 %

最长 10 年

  
 
  申请资料

  1、买房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为已婚人士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
  5、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首付款资金证明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我行认可的贷款担保证明文件;
  8、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交易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
  10、售房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1、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并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原件;
  12、房屋已出租的,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原件;
  13、贷款经办行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及证明。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执行,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利率调整,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调整和执行。
  对于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还款方式

  根据需要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可以选择灵活的按期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以及其他我行开办的还款方式。除最后一期还款和贷款结清外,均可采用委托扣款的方式进行,无需您每期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还款结息手续。
 
  业务特色

  1.交易双方即可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也可直接向我行申请;
  2.直接向我行申请的方式下,我行监管资金,确保交易安全;
  3.无需支付律师费用;
  4.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屋保险;
  5.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无次数限制;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可灵活转换;
  7.可办理公积金贴息业务;
  8.资料齐全,审批、放款速度快;
  9.拥有众多的营业网点、7×24小时ATM,以及网上银行,还款非常便利。

 

相关政策介绍 (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 .买方需交纳的税费

种类

收费标准

注释

印花税

成交价格的 0.5 ‰

契税

普通住房为成交价格的 1 。 5%

非普通住房为成交价的 3%

2 .卖方需交纳的税费

种类

收费标准

印花税

成交价格的 0.5 ‰

营业税

五年内出售

成交价格 5.5% 的营业税

普通住宅的免交

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 ×5.5% 的标准交纳

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 ×20%

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 1%

 

  业务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
  2.在必要的情况下,我行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
  3.我行进行内部贷款审批;
  4.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落实贷款担保手续后发放贷款。
 

  以上内容仅为业务简介,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业务规定为准。
  详细咨询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6198或登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网站www.bjrc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