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类别   关键词
用户登录
96198
查询 转账 改密 缴费 人工服务
挂失 解锁 福彩 传真 功能申请
申办流程 主要功能 业务办理
当前位置:首页 ->百姓生活 ->凤凰家园 ->购房导航 ->正文

买二手房遇难题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2008-09-28 11:12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陈珊珊

张先生: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已经和对方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双方对于过户的时间有不同意见,对方要求我先支付全部房款后再将房屋过户,可是我担心全部付款后的过户问题。我想请问对方在房屋没过户前还能反悔将房屋卖给他人吗,我该怎么做呢?

贾律师:你可以和对方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样可以防止对方一房多卖,从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我在公司负责人事工作,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新招的一批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有两个员工愿意在单位工作,但就是不肯签书面合同。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该怎么做?

贾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本身不愿意签书面劳动合同,则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