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

业务简介: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指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签发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国际结算业务。
  您可根据进口贸易合同的要求,委托我行开出以国外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我行即承担信用证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适用客户:
  涉及自贸区、海外产品及服务采购需求的对公企业客户。
  特色优势:
  1、利用银行信用为您提供安全、可靠、便利的贸易结算。
  2、有利于缓解进出口商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便于对进出口商进行资金融通。
  产品功能和内容:
  1、对外开立信用证
  2、信用证修改;
  3、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
  4、对外付款、承兑;
  5、办理资金结算;
  6、业务查询。 
  办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留印签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存入开证保证金。
  3、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等开证材料。
  办理流程:                                 
  1、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合同,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2、进口商向我行提交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申请开立信用证。
  3、我行开立信用证,要求出口地银行通知或转递信用证。
  4、单据到达后,我行代进口商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进行严格的审核。
  5、单证相符情况下,进口商办理该信用证项下对外承兑或付款手续,我行对外偿付。
  温馨提示:
  为便于办理各项国际结算业务,请贵公司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并按我行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进出口合同等材料,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