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类别   关键词
用户登录
96198
查询 转账 改密 缴费 人工服务
挂失 解锁 福彩 传真 功能申请
申办流程 主要功能 业务办理
当前位置:首页 ->公司业务 ->信贷业务 ->中小企业信贷 ->正文

市商保授信业务

  市商保授信业务系指本行与市场方合作,根据市场方对市场的整体经营收益权,给予市场方一定的担保额度;市场方为市场内的商户提供担保,本行为市场内商户提供授信。
 
  适用群体:

  适用于商贸类市场经营批发业务的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产品特点:市场担保,额度控制,循环使用。
 
  基本条件:
 
  市场方的基本条件

  1、市场具备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市场内固定商户300户以上(包含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3 、市场内固定商铺出租率达到90%以上。
  4、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规范,能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资产负债率40% 以下,且净资产5000 万元以上。
  6、市场内商户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业务发展稳定,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良好,属于成长型市场。
  7、市场方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8、市场方对市场资产和经营具有唯一控制权,且经营权在20 年以上。
  9、本行信用等级评定为A 级以上;
  10、本行要求的其他必要条件。
 
  商户基本条件

  1、申请市商保授信业务的商户由市场方初审并推荐。
  2、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4、具有合法稳定的经营收入。
  5、商户与市场之间有明确的租赁合作关系,并签署租赁合同。
  6、在市场经营一年以上。
  7、商户在本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办理全部结算业务,未经本行许可不得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帐户。
  8、能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9、能够为市场方提供反担保财产。
  10、商户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11、持有合法有效的贷款卡。
  12、本行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